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执行法官巧破局 被执行人急交付
分享到: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9-06 15:47:24 打印 字号: | |

作为可变现价值相对较高的动产,车辆在执行工作中一直是财产查控重点关注的对象。碍于其“动”的特性,通常查封多,实际控制少,而未取得实际控制则无法推进后续处置工作,常常导致大量“有可供执行财产车辆”的案件陷入执行僵局,无法兑现。通江法院执行法官细心调查,主动对接司法所,被执行人主动交付。


基本案情



原告欧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第三人四川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占有保护纠纷一案,判决被告马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车架号为LVTDB21B9NE90XXXXXX的星途牌车辆返回给原告欧某某。



执行经过



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查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某在通江法院有多起案件,其中一件刑事案件被执行人马某某被判处缓刑,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马某某进行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受某司法所监管,执行法官遂第一时间联系司法所负责人了解被执行人马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过程中,告知通江法院9月2日起开展猎狐行动之“小标的大民生”巡回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最严格强制措施。迫于巡回执行的强大威慑力,被执行人马某某不到半小时就将车辆交付到执行法官手里。9月3日,执行法官将车辆顺利交付到申请人欧某某手中,此案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破解执行难是个系统工程,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这其中不仅需要执行法官具有高超的业务素养和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还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和支持,更重要的是社会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解决执行难,营造“惩失信、打拒执、守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