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申请人黄某在成都市新都区某商场“偶遇”被执行人赵某,他立即拨通了恩阳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10分钟后,新都法院干警手续齐全将赵某在商场控制,4小时后,恩阳法院干警到达新都法院,完成交接手续。次日清晨,被带回恩阳的赵某已被留置一夜,承办法官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赵某不为所动,但在送拘途中一改对抗态度,履行2.8万元义务款,并主动与申请人就剩余欠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执行‘110’在办案效率端发挥了巨大作用。”恩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东林介绍,以前遇到类似线索,因路途较远、耗时较长,时有干警出警后扑空的情况发生,现在全省法院 “执行110”“一张网”,打破了空间界限,大幅的提升了现场传唤成功率,也强有力的提振了执行干警执法办案信心。
此次两地法院的联合执行,是恩阳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成立以来多次跨区域扣押财产、传唤被执行人的一个生动缩影。下一步,恩阳法院将进一步拓展查人找物工作举措,持续鼓励当事人、社会大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拨打“执行110”热线报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